

我单位通过山西省环保厅认定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8-03-26
根据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晋环发[2014]114号)的规定,以下9家社会环境监测单位于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可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山西方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山西华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天健人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同源国益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山西铜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山西智德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山西众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格瑞创易环境监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