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城康复路31号
联系人:黄伟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钾项目
地理位置: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城康复路31号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总投资:780万元。
建设规模:15万吨/年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谢淑丽 |
工程师 |
孙晓贤 |
副主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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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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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梅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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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陆光 |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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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康战 |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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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晓娟 |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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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燕飞 |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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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检测时间 |
2016年3月 |
四、建设项目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煤尘、矽尘、石膏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氧化钙、锰及其化合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通过类比调查与检测及预测,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要求,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第二类“制造业”第十三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第2条“肥料制造”的建设项目,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15万吨/年硝酸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钾项目采用可研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并结合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稷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3位专家于2016年4月8日在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对山西天健人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概况,评价单位介绍了《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针对建设项目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的《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以下专家评审意见:
该预评价报告评价目的明确,范围适当,评价单元划分基本合理,评价依据充分,评价方法正确;工程分析及评价内容较全面,生产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基本正确,评价报告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专家组经讨论研究,原则通过《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稷山分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仍需对《预评价报告》中以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1、选择主要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相近的类比企业,细化职业病危害及防护的类比调查分析;
2、完善施工过程和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针对该项目职业危害特点,进一步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具体可行补充措施建议;
3、完善工艺流程图和原辅材料表;
4、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报稷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