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钢球厂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1-03-2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网上公开记录表
制表人:解泽彪 制表日期:2020年5月3日
委托单位 | 垣曲县钢球厂 | ||
项目名称 | 垣曲县钢球厂 | 委托时间 | 2020年1月8日 |
地理位置 | 垣曲县 | ||
企业负责人 | 刘建平 | 联系电话 | 18634823882 |
公示信息 类别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
现场调查 (包括项目简介,参与人员及调查时间、委托时间) |
2020年1月10日,我单位委派解泽彪、吕涛等人员对垣曲县钢球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目前年产750吨钢球。 | ||
现场采样 |
采样时间:2020年3月4日-6日 采样人员:解泽彪、吕涛 用人单位陪同人:刘建平 |
||
检验分析 |
检验分析时间:2020年3月4日-6日 检验分析人员:张娜、赵望国、马宁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高温、噪声、紫外线、振动、高温 | ||
检测结果 | 浇铸操作位矽尘超标,熔炼操作位、浇铸操作位高温超标,其余有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通过对该厂工程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分析、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调查分析以及职业卫生管理调查分析,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认为该厂在正常生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能控制到职业接触限值以下,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起到防治效果、个人防护用品能够对人起到保护作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应急救援设施能满足应急需要,职业卫生管理到位、职业健康监护对劳动者的健康能够起到及时发现、治疗的作用,职业病防治工作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2020年4月20日,刘建平主持评审会议,评审验收人员有:段亚丽、翟广民、周志欣、唐文泽、解泽彪、张锁成。 验收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意见:(1)完善制砂工序和卸灰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的识别(2)完善熔铸区、浇铸区、制砂区等关键场所的防尘、防高温、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的分析评价(3)在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情况进一步调查分析基础上,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评价内容 2、现场意见:(1)熔炼区加料口吸尘罩过小,除尘效果不好(2)卸灰处封闭不好(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应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整改(4)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里的相关内容,依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等 |